租房装修期的规定?
租房装修期间针对各种情况不一样,万达广场和吾悦广场等大型综合体一般规定,开业前的商家装修不算租期,综合体开业后正式算租期,开业后进场装修的一般给予3个月装修期,这三个月装修期不算租期,而一般的小区沿街商铺装修期间算租期!
大家在租房以后一般都是会进行一个装修的,无论办公还是居住,装修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少则七八天,多则三五个月,这期间的费用或者是折损一般会按照时间来计算,但是国家对于装修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说是租户跟房东进行协商以后约定具体的装修时长。
租房周期的规定?
商户在租房时是需要装修的,但在装修期间不允许破坏楼房的整体结构如果破坏了楼房的整体结构会给整体的楼带在危害,国家对这方面是有规定的,如果谁去破坏谁就破坏了建筑的法律?那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商户在装修时一定要注意哦。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承租人已经装饰装修的部分,该如何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出租人是否同意利用,不能仅根据出租人的书面、口头、电话等表示,由承租人进行举证,还应当结合出租人的事实行为来判断。如出租人在事实上已经实际利用了装饰装修物,则应视为出租人同意利用;又如装饰装修物为房屋使用人所必须物品,则应适当考虑通过折价方式处理。同意的范围,以房屋类型作为主要判断标准,结合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出租房屋用途、作出同意装修的意思表示等诸多因素加以判断,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视为租赁合同期限内概括、持续性的授权。对于改变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的装饰装修,须经过出租人特别明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物,可折价归于出租人所有;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则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损失。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
①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②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未经过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情形,租赁合同无效时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予以支持。
微提示:装修之前最好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回答,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租赁合同装修期内免租金?
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